關貿網路:台灣出口申報ISF資料 務須謹慎

【記者陳維強/台北報導】關貿網路公司昨天表示,美國海關將強制執行Importer Security Filing(
進口商安全申報)簡稱ISF(10+2)新規定,新的法規要求美國的進口商或其委託的台灣出口商/承攬業,必須在貨物裝船前二十四小時,將所規定的資料傳輸至美國海關,並將針對四種情況,對未正確申報的進口商每次最高可罰五千美元。為能符合美國海關的新規定,台灣出口商進行申報ISF資料時,更須謹慎以免受罰。

 繼九一一事件後,美國海關為能對全球進口至美國的貨物進行安全控管,於二○○四年二月二日起在全球實施「裝船前二十四小時申報艙單規則(24hr Rule)」,要求進口美國的船運公司(Carrier)及出口國貨運代理(Forwarder)須在貨物裝船前二十四小時,將艙單資料傳輸至美國海關。

 今(二○一○)年一月二十六日起,除原有的「24hr Rule」之外,美海關將強制執行Importer 
Security Filing(進口商安全申報)簡稱ISF(10+2)新規,除了要求美國的進口商或其委託的台灣出口商/承攬業,須在貨物裝船前二十四小時將規定的資料傳至美國海關,並將針對以下四種情況,對未正確申報的進口商每次最高可罰五千美元:

1.進口商未申報ISF
2.進口商沒有在登船二十四小時前提出申報
3.進口商ISF申報訊息有誤
4.進口商誤報的ISF,未從海關系統刪除乾淨
 更多有關ISF新規定及服務說明可上關貿網路www.tradevan.com.tw網站上查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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